立錄音遺囑應當注意些什么?
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以錄音或錄像的形式表達自己的遺愿。根據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規定,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。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,以及年、月、日。
如何有效立錄音遺囑?
見證人要在場:錄音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。見證人應具備相應的見證能力,并且與遺囑繼承人、受遺贈人無利害關系。符合要求的見證人要到場見證,參加錄音錄像遺囑制作的全過程。
記錄姓名和肖像: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和肖像。在錄音遺囑中,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用口述的方式記錄其姓名,表明遺囑人與見證人的身份,并體現見證人在場見證。在錄像遺囑中,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展示其肖像,在記錄肖像的同時可以用口述或其他方式表明其姓名。
記錄時間: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年、月、日。遺囑的設立時間是判斷遺囑的真實性與有效性的重要因素,因此,錄音錄像遺囑也應當體現遺囑的設立時間。
清晰的聲音和畫面:錄制視頻時,畫面要連續,選擇光線充足的地方,保證拍攝的畫面清晰,能看清楚遺囑人及兩位見證人的容貌。在拍攝過程中,遺囑人和見證人的聲音要清晰洪亮,能夠聽得清楚。
完整保存:保存原始視頻及錄制載體,不要編輯加工。錄像遺囑如果存在被剪接、剪輯或者偽造、內容被篡改等情況,會被認定無效。
錄音遺囑是一種方便、現代化的遺囑形式,但要注意遵守法律規定,確保遺囑的真實性和有效性。如果您有遺產分配的意愿,可以選擇錄音遺囑,但務必遵循上述要點,以確保遺愿能夠得到有效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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